一、因辦理115年龍潭元宵藝術燈會展覽(包含進場及撤場),時間訂於115年2月1日至3月20日龍潭大池-【龍元路】、【神龍路】暫停街頭藝人申請借用。
二、另外因其他單位有申請3月14日三坑自然生態公園、3月28日龍元路(假日廣場)下午1時至5時,故暫停街頭藝人申請借用。
二、紙本或電子郵件受理時間為:每月5日至上午8時至11日下午5時止,為避免影響後續作業,逾時恕不受理。
三、第1次申請,請檢附北北基桃其中1個縣市核定有效期間內之街頭藝人證,以供檢視。
四、114.10.7公告(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6SxrqYoWmI_PVqeG85qoqWXtTtn-vB00qWgaK0U2Hws/edit?tab=t.0 )
(一)預計1/20(二)於本公所201會議室上午11時開始115年2月份場地抽籤,不另外錄影,
申請者可逕至現場觀看。
(二)另,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場地者,未收到本公所回覆郵件,請於2天內電話洽詢
(03)4793070 分機 2210吳小姐、2215 張小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