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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之交易行為(A.事前揭露)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名稱:好好愛我反家暴暨婦女社會福利
時間:109年9月1日
對象:桃園市龍潭區婦女會
金額:新台幣貳萬元整.

(A.事前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