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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災害防救宣導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輻射災害定義:因輻射源或輻射作業過程中,或因天然、人為等因素,產生輻射意外事故,造成人員輻射曝露之安全危害或環境污染者。共分為放射性物質意外事件、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等意外事件、輻射彈事件、核子事故及境外核災5種。
接獲疏散指示時要做什麼?
如果事故狀況持續惡化,需要疏散時,政府會透過電視、電台持續播放有關疏散通知,而廣播車也會協助巡迴廣播,通知核能發電廠附近民眾。


其他宣導詳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址(https://reurl.cc/g71k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