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龍潭區戶民政-常備役退伍軍人歸鄉報到應附證件?

  • 發布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為因應資訊化趨勢,國防部自1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後備軍人(補充兵)免赴戶籍地辦理歸鄉,即離營人員無須至龍潭區公所報到,以國防部與內政部間之資訊系統傳輸方式辦理離營通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