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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申請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案 (83年次至93年次)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聯絡人:黃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4805263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113年役男入營時程申請須知男入營時程申請須知

為配合國軍新兵訓練容量並利役男生涯規劃,有關113年役男入營時程申請措施,請83至93年次常備役體位役男詳閱下列說明:

一、常備役各軍種兵科梯次及徵集員額配賦,內政部係依據國防部提供之新訓單位容訓量,按各直轄市、縣(市)待徵役男人數比率分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再分配應徵集人數予各鄉(鎮、市、區)公所,由戶籍地公所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3條、徵兵規則第5條及第25條規定,按役男入營緩急意願、出生年次、抽籤日期及軍種兵科籤號先後順序,排定梯次徵集對象。另因教育學制因素,每年有多數畢業生集中於6月份畢業,等待入營受訓,惟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員額有限。因此,各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須依前揭徵集順序,按梯次徵集計畫於1年內分批安排役男入營受訓。

二、為安排役男入營服役時程,請113年6月畢業須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按個人生涯規劃緩急需求,於申請期限內至內政部全球資訊網「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或直轄巿、縣(巿)政府網站提出申請,以利役政單位安排入營:

(一)優先入營:申請期間自113年5月10日至113年6月11日下午5時止。

(二)延緩入營:申請期間自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

三、有關113年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相關須知,將於113年4月公布於內政部、各直轄巿、縣(巿)政府網站,屆時敬請上網查

閱或請洽詢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