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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113年推行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表揚」,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7日(星期五)止受理推薦,請踴躍推薦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一、表揚獎項:傑出運動選手獎、優秀運動教練獎、績優團體及人員獎、運動推手獎、終身成就獎。 

二、推薦應備文件:推薦表、證明文件(如績優事蹟證明、獲 獎證明影本、參賽照片或參與體育活動具代表性照片)、 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三、推薦方式:紙本資料及光碟片(電子檔資料)依限免備文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全民運動科收。 

四、如近1年獲有國際賽事及全國綜合賽會等優異成績者,請所屬學校或單項委員會踴躍推薦。 

五、本表揚活動推薦簡章請逕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