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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分鐘看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問答集」宣導文件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主旨:檢送「1分鐘看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問答集」宣 導文件
說明:
一、依法務部廉政署107年11月14日號函辦理。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三、廉政署製作旨揭宣導文件(並將配合本法施行細則發布進程增修宣導內容),請加強宣導,另宣導文件電子檔已置於廉政署網站/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