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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採購評選評審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案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主旨:「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採購評選評審委員遴選作業要
點」自即日停止適用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作業要點停止適用後,由機關本於權責逕依政府採購
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評選評審委員遴選作業。
二、另自即日起,本府建置之「派兼採購評選(審)委員建議名
單資料庫」亦隨辦理系統下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