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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賄選宣導] 為選舉成為幽靈人口是犯罪行為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很多人對「幽靈人口」這個名詞,有點眼熟,卻又有點不熟,對青少年族群來說,更是感到陌生。原因是這個名詞,平時就像幽靈一樣,讓人不能覺察到它的存在,只有在舉行某些小區域選舉的關鍵時刻,才會在社會大眾眼前現形。
說到這裡,還沒有把什麼是「幽靈人口」的主題說明白,難免令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一般說來,被指為「幽靈人口」的人,並不是指這個人像幽靈一樣,來無影,去無跡。人還是與您我一樣有血有肉的人,只是把自己的戶籍遷到某一特定處所,自己仍然留在原來的生活區內打拚,在投票的這一天,到戶籍地投下心目中所支持者一票。在我們的社會中,為了達到某些特定的目的而刻意用不實方法遷徙戶籍的情形並不少見,一些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家庭,因為居家的學區內沒有明星級的學校,就想盡辦法把戶籍寄掛在親戚好友處,好讓兒女如願進入理想的學校就讀。另外有一些銀髮族,是以當地政府對老人福利的多寡來決定設籍的標準,何處福利好就把戶籍遷往何處,人還是留在老家享他的老福。這些也是故意把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分開的人,但還配不上稱作「幽靈人口」,真正被稱為「幽靈人口」的族群,指的是具有政治性目的,為了操弄選票而遷徙戶籍的投票部隊。
「幽靈人口」這個名詞,大約是民國八十年間,經由媒體的廣泛報導,社會大眾才有所接觸。由於事關選舉風氣,引起負有端正選風責任的檢察與司法警察機關的注意,每逢舉行各級公職人員的選舉,都會將這種情形與賄選一樣重視,列為查察工作之一,以維護選舉的公正、公平。
那些想用「幽靈人口」左右選舉的人,要仔細想想了,切勿以身觸法。
* 本文摘錄自法務部法律時事專欄-「幽靈人口」投票,法有處罰明文.
https://www.moj.gov.tw/2204/2528/2547/2576/14618/post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將於2024年1月13日舉行:
因檢舉而查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新臺幣1,500萬元;
查獲立法委員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新臺幣1,000萬元。
全民動起來 反賄為將來,
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

( 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