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之解釋與適用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之解釋與適用--以議員虛報助理補助費為主要案例

本文載錄自法務通訊第299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