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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農用證明申請表格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應備妥以下資料:
1.申請須知。
2.農用證明申請表。
3.農用會勘紀錄表。
4.農地農用審查表。
5.農用委託書/同意書(本人免付此項)。
6.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證明切結書。
7.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及地籍圖謄本(1個月內)。
※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四個月內)。
8.身分證正反面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其屬法人者,檢具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