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公墓:申請人需於預定起骨日前一星期,持申請人身分證於上班時間至桃園市龍潭區公墓公園辦公室填寫「起骨申請書」。 傳統公墓(私有土地):原墳墓全景及墓碑相片、亡者除戶謄本、申請人戶籍證明、印章(私有土地需另檢附地籍資料)於上班時間至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民政課填寫「起掘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