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屏東縣政府113年4月16日預告訂定「屏東縣琉球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範圍、費率及方式等事項」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張家霖
  • 聯絡人電話:08-7320415分機7223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桃園市政府 函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本公所已於113年4月18日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農漁字第1130102129號

附件:    如主旨 (376735600G_1130102129_ATTACH1.pdf、376735600G_1130102129_ATTACH2.pdf、376735600G_1130102129_ATTACH3.pdf、376735600G_1130102129_ATTACH4.pdf、376735600G_1130102129_ATTACH5.pdf)


主旨:    函轉屏東縣政府113年4月16日預告訂定「屏東縣琉球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範圍、費率及方式等事項」公告影本、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翌日起30日內提供該府供參,請貴單位公告所屬周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屏東縣政府113年4月16日屏府農漁字第113304927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