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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至113年)」修正核定本(勘誤第33頁)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為落實蔡總統「全齡照顧政策─幼兒(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本(110)年8月起,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各調高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2-6歲幼兒就讀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幼兒園,每月家長繳交費用均調降1,000元;至111年8月起,育兒津貼加倍達每月5,000元,托育補助及就學費用再降低。

110年3月修正內容:
旨揭計畫勘誤第33頁「表2-4-2準公共托育協助支付金額」,有關第一階段(110/8~111/7)─準公共(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之低收入戶第2胎子女之協助支付金額,由每月新臺幣(以下同)1萬2,500元更正為1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