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用證明辦理時間21天。 二、申請農用證明,土地所有權人及其他權利關係人均得依規定申請,需檢附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另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10條: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時,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