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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宣導僑民役男獲准暫緩徵兵處理後,仍須持核定公文向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出境案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聯絡人:林佩妘
  • 聯絡人電話:03-4793070分機1129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僑民役男注意事項主要包括:返台居住滿一年或特定條件(民國74年次以後出生者,曾有2年每年累積居住逾183日) 需辦理徵兵。 出境時應向移民署申請核准。 若因特殊原因(如配偶或直系血親病危或死亡等) 需返國,可向內政部(役政署) 申請特殊原因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