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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 發布令影本及辦法條文各1份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轉知「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以衛部保字第1121260119號令訂定發布,發布令影本及辦法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