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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7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1200682號公告。

二、修正內容: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請民眾切實遵守。

三、生效日期:自111年7月19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