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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帶魚出口應遵行事項」公告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一、本案係依「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9款規定,具對外效力,屬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列7種名稱以外之法規命令。
二、併附法規及行政規則刊登行政院公報資料提要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