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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龍潭區調解委員會115年至119年委員遴選結果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聯絡人:徐誠宗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一、桃園市次屆各區調解委員,業經灣桃園地方法院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共同審查會議實質審查,完成遴選,並經市府法務局公告在案。

二、次屆委員任期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9年6月30日止。 龍潭區新任委員名冊:黃秋田、范美香、高清慈、鍾秀霞、黃月琪、陳新發、彭盛銓、李瑞珍、黃承隆、范國華、包志慶、李鳳芝、任恩光、賴金鳳、劉士興等15名。

三、展望未來,新任調解委員將秉持公正、中立及關懷民眾之精神,積極協助化解紛爭、促進社會和諧,持續發揮調解制度「息訟止爭、敦親睦鄰」之功能,共同營造安定祥和之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