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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陽光法案新時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重點評析(二)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本文轉載自法務通訊第2915期
迎接陽光法案新時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重點評析(二)
國家文官學院政風室主任 李志強